中国社会经济调查研究中心西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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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经济调查研究中心西南中心关于成立社会治理研究院的决定
来源: | 作者:中心办公室 | 时间:2026-06-16 | 2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石。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及国家“十五五”规划对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作出明确部署。四川面临城乡结构深刻变化、社会群体日益多元、新兴业态蓬勃发展的新形势,传统以行政化、组织化为主导的干部培训模式,在有效覆盖和引领体制外治理主体方面显现困境。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中心调查研究优势,经研究决定,成立“中国社会经济调查研究中心西南中心社会治理研究院”(以下简称“社会治理研究院”)。现将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机构性质与定位

社会治理研究院系西南中心下设专业科研机构,坚持党对社会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秉承中心“加强上下联系,反映国情民意,深入调查研究,服务发展经济”的宗旨,打造立足四川、辐射西南、面向全国的社会治理领域新型智库。

二、主要职能

(一)开展政策研究与决策咨询,紧扣社会治理重点难点问题,为党委政府提供参考报告。

(二)实施人才培训与能力建设,聚焦“三新”群体等体制外治理主体,以柔性引领方式提升专业化能力,拓展党对社会力量的领导渠道。

(三)推动理论创新与经验推广,总结提炼四川及西南基层治理典型经验,促进成果转化。

(四)搭建学术交流平台,汇聚各方专家资源,促进理论与实践双向互动。

三、组织架构

研究院设院长一名、副院长若干名,设立专家委员会,聘请知名专家学者。内设政策研究部、培训发展部、学术交流部、综合管理部,根据需要设立专项研究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二)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

(三)坚持开放协同创新,加强与各级党政机关、高校、科研机构及社会组织合作。

 

(四)坚持服务发展大局,聚焦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助力治蜀兴川。

五、保障措施

中心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在人员、经费、办公条件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研究院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管理规范,确保高效运转。

成立社会治理研究院,是服务国家战略实施、助力四川社会治理效能提升的创新举措。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积极配合,共同推动研究院建设成为有特色、有影响力的新型智库,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力量。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社会经济调查研究中心西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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