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关于农村土地抛荒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来源: | 作者: | 时间:2013-07-09 | 421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农村土地抛荒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以北湖区同和乡为例

湖南郴州市北湖区同和乡政府 刘训忠

2008-8-6

    近年来,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工农收入差距日益扩大,农村耕地抛荒现象变得越来越严重,抛荒面积呈增长趋势。为深入了解土地抛荒情况及原因,探讨杜绝土地抛荒的有效措施。最近笔者在北湖区同和乡就土地抛荒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 农村土地抛荒的基本情况

    同和乡位于北湖区北部,距郴州市区27公里。全乡总面积51.17平方公里,人口7740多人。全乡有耕地8200多亩,其中水田6890多亩、旱土1340多亩。全乡土地抛荒面积约为130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5%。2004年全乡土地抛荒面积90多亩。2008年与2004年同期相比增长了30.7%。经过走访调查,发现农村土地抛荒的主要原 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业比较效益低,影响农民生产积极性。从事农业不如从事非农产业的效益高。以种一亩水稻为例,产稻500公斤,收入800元,种子、农药、化肥等物耗约180元。请人犁田、插秧、收割等费用230元左右,亩平纯收入仅390元左右(还包括自己的劳动量价值)。并且农业成本在逐年上升,农民种田效益进一步降低,特别是瘠薄地、边远零星地效益更低,甚至出现投入多于产出。有农民说:“在家种田,不如外出挣钱。”“要想奔小康,必须背井离乡。”一亩田一年收入不及外出打工一个月收入。种田效益低,直接影响了农民生产积极性,这是土地抛荒最根本的原因。

    (二)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农的劳力短缺。近年来,大量劳动力外出转向二、三产业,以便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2007年,同和乡外出劳动力1910多人左右,占劳动力总数的45%。在家务农的基本为“九九、三八”式劳力结构,致使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严重缺乏,大量耕地无人耕种或无力耕种造成耕地抛荒。

    (三)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抗灾能力差。农业是弱质产业,自然风险大,受自然制约程度大。近年来,旱、涝、风、雹、霜冻、病虫等自然灾害频繁,而农业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差,增加了农业生产的自然风险程度,影响了农民种田积极性。特别是土地零星、分散、偏远、瘠薄等地,耕作条件和基础设施普遍差,投入多产出少,农民不愿耕种,造成土地大面积成片抛荒。

    (四)耕地流转不畅,土地承包管理不力。随着农村社会发生的生老病死、升学、当兵、就业、迁徙等,人口不断发生变化,而人口、劳力、土地等生产要素变化造成部分耕地无力耕种。当前,土地流转基本处于自发无序状态,基层干部对土地管理不力,存在畏难情绪,没有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宣传工作,致使部分土地抛荒。

二、对农村土地抛荒的思考

    土地抛荒是近年来出现的新问题。土地抛荒既表现了积极的一面,它说明了部分农民正在摆脱土地对他们的束缚,土地不再是他们谋生的唯一手段。但是,土地是不能再生的有限资源,是社会财富之源。当前,由土地抛荒引发的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同和乡人均只有1.06亩耕地,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珍贵,耕地抛荒造成了土地资源的闲置浪费,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要从根本上解决土地抛荒问题,必须针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特点,多措并举,综合治理,给农业生产汇入新的活力,调动和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一)提高对土地资源和农业基础地位的认识,增强解决抛荒问题的紧迫感。土地是财富之母,土地资源有限,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土地抛荒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就会带来更大矛盾,威胁粮食安全,动摇农业的基础地位,影响社会经济发展。因而要增强解决土地抛荒问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它作为一项重要而又紧迫的工作来抓。要加强督促检查,依法查处耕地抛荒等违法行为,对因工作不力出现大面积耕地抛荒的地方,要予以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于承包农户要使他们认识到防止耕地抛荒是他们的义务,增强农民爱惜耕地的自觉性。

    (二)加强土地承包管理,加快土地流转。要从实际出发,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引导和管理,积极探索土地流转办法和措施。一要妥善处理好劳力外出和人口、劳力、土地等变化形成的人地矛盾,搞好余缺田调剂,将土地转包给愿意耕种的农户耕种,或通过村民同意,通过“小调整”将这部分土地重新发包。二是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将分散的抛荒耕地采用调换与转包的形式,尽可能集中连片,由村组统一整治后进行招标承包。三是对自然条件差的高坂田、缺水田统一改造为经济林地,低洼田、水浸田则可开发成渔池基地。采取先集体收回再发包给农户或集体统一经营。四是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引导农户通过转包、转让、出租、入股等多种形式进行土地流转,鼓励乡村干部、种田能手、科技人员承租土地兴办小农场,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对他们在资金、物资、技术等方面给予扶持,逐步形成土地流转吸引大户开发,大户带动土地流转的良性循环。五是根据抛荒程度、造成后果及承包方责任,采取取消涉农补贴,并进行适当经济处罚的办法;并对连续两年以上弃耕抛荒的,由原发包单位收回从新发包。从而促使承包人保护耕地,避免土地抛荒。

    (三)全面落实支农惠农政策,不断增加农业农村投入。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农业支持、保护和补贴制度。重视粮食生产,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除发挥国家农业投入的主导作用外,要引导和促进社会多渠道加大对农业的投入。要加大农业的科技投入,大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

    (四)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狠抓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农业设施的管理和保护,保证农业生产旱能灌、涝能排。狠抓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搞好土地复垦整理,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加快沃土工程实施步伐。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营规模水平。抓好生态保护和建设,搞好水土保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做好自然灾害的防御及抗灾救灾工作。通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创造良好的农业生产环境,不断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增强农业的稳定性。

    (五)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大力引导农民更新观念,积极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改变传统的种植模式和粗放的经营模式。以市场为导向,大力调整农业结构,依靠科技进步,改善农产品质量,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增强市场竞争力。在结构调整中要结合本地实际,把各地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结合起来,做到宜粮则粮,宜菜则菜,宜经则经。要依托自身优势培育优势产业,发展特色农业。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发展农民经纪人队伍,搞活农产品流通,提高市场占有率。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建立“风险共担,利益互补”机制,减少市场风险,增加农业效益,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