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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治理:科技的应用及其社会学反思
来源: | 作者:陈阿江 | 时间:2024-04-15 | 32 次浏览 | 分享到:

环境治理可以有多重理解。狭义的环境治理主要是指对污染物的处置,相当于英文environment treatment,它侧重于技术层面。广义的环境治理,相当于环境社会治理,对应的英文是environment governess。社会治理这一术语从西方引进后被广泛接受,如果就环境社会治理意义上的环境治理而言,它无疑承袭了社会治理的特质。但在中文语境中,环境治理还与中国的“治水”治理有一定渊源。本文在广义的语境上使用环境治理。就当下而言,一方面,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使环境治理进展突飞猛进;但是另一方面,特别是从社会学的角度看,环境治理中的科技应用有许多值得反思和检讨的地方。下面就环境治理与科学技术的关系,以及环境治理中科学技术应用值得社会学反思的两方面进行简要的分析。


科学技术推动环境治理


科学技术无疑是环境治理或者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力量。自然科学,具体到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是解决环境问题的基础,污水处理、空气污染等环境问题治理,都需要自然科学的知识。例如,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工艺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化学、生物学或生物化学等原理构成的。现实的环境治理主要体现在由科学原理形成的技术或工艺,包括末端的污染物处置与前端的预防。


末端处置仍然是我们目前常用的手段。比如城市的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昼夜不停地解决我们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或污染物。污水处理厂利用现代技术与非人工的动力替换了传统的用自然转化的方法。一个数十万人口的城市的污水厂,只占百来亩的空间,通过技术换取了空间、时间,解决环境管理、环境污染的问题,技术优势是显而易见的。


另一个重要的手段就是通过焚烧来推进垃圾处置。曾有一段时间,“垃圾围城”的话语充斥媒体,此后,垃圾焚烧发电工艺就有了快速推进。既脏又臭且有健康风险的生活垃圾通过燃烧,不仅解决了环境卫生和健康风险问题,避免了“垃圾围城”的发生,而且还把垃圾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热能收集起来发电,避免了浪费。垃圾焚烧工艺,不仅要把生活垃圾充分燃烧产生热量,还要把有害物质妥善处理,如垃圾沥液——高浓度的废水——收集起来进行无害化处理,把垃圾燃烧气体中的有害气体收集起来加以处置,把随烟道排放的飞灰加以收集处置。


环境治理不仅要解决已经发生的问题,更要通过前端预防防范环境问题的产生。近年来,广泛采用的监测技术很大程度上起到了防范效果,比如点源污染的控制。在企业的排污口安装在线检测仪,排放物的主要技术数据与监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的终端相连,倒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按要求处置污染物。前端预防技术从最初的大型重点企业逐步推广到小微企业,使企业排污完全置于主管部门的监视之下。


环境监管的不仅是点源,也使区域之间的污染物转移变得清晰,从而有助于解决区域之间的污染推诿以及生态补偿问题。很长一段时间里,不同地区之间环境污染问题责任不清,而“透明技术”则有效地解决了环境责任难题。比如,通过河流断面的水质检测,发现某市上游来水为三类,而流出该市的水质为四类,那么很明显在该市范围内增加了污染。技术指标透明之后环保责任就清楚了,相应地解决问题也就不难了。


循环经济或循环社会同样需要通过技术来实现。比如,铅用于一种重金属,如果暴露在环境中就会形成较大的环境健康风险。然而,铅作为存储电能却是一种很好的载体。如何避免它的风险,充分利用它的特性优势为生产生活服务?以广泛应用的铅蓄电池为例,如果能够实现“封闭循环”,那么铅的风险就可以避免。在理想型的“封闭循环”体系里,作为产品的铅电池经过若干次的使用之后,废铅回流到冶炼工厂,再制成铅蓄电池产品进入市场。显然,通过一个特定的工艺制作,废铅又重新变成蓄电池的介质材料发挥作用。


随着信息技术、智能技术的推进,环境监管将变得更为有效。当然,所有起作用的工艺都需要有特定的组织或制度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说,科学技术与组织制度是互嵌的,是互为支撑而为社会服务的。


对环境治理科技手段的反思


通过采用科学技术很容易看到环境治理的成效,加之当下社会对科学技术的总体推崇,因此,环境治理中技术使用的正当性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但在现实中,技术使用的适切性问题仍然存在,技术实施背后的项目管理体制有待反思。


任何一种技术或者基于科学形成的工艺,都是在特定的应用场景中才有价值。项目实施者通常重视它的技术先进性,但从社会角度看,技术是否适应社会同样重要。可降解塑料的推广就是一例。可降解塑料是指在正常使用期限内其性能满足使用要求,而在使用之后,可在自然环境下降解成对环境无害的物质。我国沿海地区的大部分城市已建成垃圾焚烧厂,对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处置。在一个垃圾管理规范的城市,塑料使用过后,随即进入垃圾收集处置系统,绝大部分垃圾在两三天内进入垃圾焚烧厂,短暂发酵停留后即被焚烧。超市的塑料袋、奶茶店的吸管等可降解塑料,通常没有机会进入自然界,还没等到够降解的时间就被燃烧掉了。因此,在实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城市,推广可降解塑料虽然听起来很先进、很时尚,但本质上不完全切合现实需要。在环境治理的现实中,类似的例子还很多,关键在于新技术、新工艺或新产品都有其使用场景,只有“适用的先进”才是有意义的。


环境治理技术的透明度已成为项目管理的体制性问题。由于环境治理领域是相对专业的领域,所以公众存在信息差。此外,地方政府在环保项目投资方面比较积极,后续的验收监管则相对宽松,这样就形成了某些投机的风险。有些示范性项目看起来很“生态”、很漂亮——一方面满足了民众对美好环境的向往,满足了媒体的传播,另一方面,有助于提高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笔者从实地调查中发现,有些示范性项目不计成本,动辄几千万、几亿元的投入。某生态涵养示范项目,占用了大量土地,投入了大量经费,做了很多硬化工程(硬化成为“化钱的硬道理”),看起来很漂亮,实际上削减污染物的效果仍然存疑。这样的示范项目不具有可持续性,因此“示而难范”,很难真正推广。


总之,科学技术的采用大大推动了环境治理的进程,但技术适切性与透明度等问题仍需引起重视。(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苏南模式’的生态转型研究”(20ASH013)阶段性成果)


陈阿江 河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河海大学环境与社会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