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四川农村低收入群体状况与问题
来源: | 作者: | 时间:2013-07-09 | 929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川作为一个农业大省,要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富民强省目标,关键在提高农民收入,难点在农村低收入群体。因此高度关注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增收问题,既是党和政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要求,也是农村工作的重点。本文利用农村住户调查资料,将农村的低收入户作为一个群体单独研究,在全面分析其主要社会经济现状特征的基础上,提出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的对策措施,供决策参考。

    一、现阶段农村低收入户的一般社会经济特征

    低收入群体与贫困群体一样,都是社会收入阶层中的最低层,但与贫困群体不同的是,低收入群体具有明显的相对性,而贫困群体通常是指生活在温饱线以下的人群。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贫困群体可能消失,但低收入群体却永远存在,除非收入绝对平均。本文研究的农村低收入户是参照发达国家通常划分方法,将2007年四川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从高到低排队,划分成五个等份,从高到低分别称为20%的高收入户、20%的次高收入户、20%的中收入户、20%的次低收入户、20%的低收入户,其中20%的低收入户就是我们所要研究的对象。

    (一)四川低收入农户的社会经济特征

    1、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口特征

   1)家庭人口多,户型规模大。从家庭人口数量看,四川低收入农户均人口为4.45人,比全省平均水平多0.59人,比高收入农民户多1.34人。从家庭成员结构看,低收入农户中夫妇与两个以上孩子三代同堂的家庭比重高达69.75%,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12.85个百分点,比高收入农户高出31个百分点。

   2普通农户所占的比重大。从家庭户别来看,低收入农户中普通农户93.12%,而乡(镇)村干部户个体工商户乡村干部兼个体工商户仅占6.88%,比全省平均水平低5.9个百分点,比高收入户低14.62个百分点。

   3)劳动力文化素质低,负担系数高。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占人口的比重为68.68%,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7个百分点,低于高收入户9.3个百分点。低收入农户劳动力负担系数为1.46人,高出全省平均水平5.8个百分点,高出高收入户14.06个百分点;低收入户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60年,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13年,低于高收入户0.42年。从具体的文化程度结构看,低收入户劳动力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40.8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35个百分点,高于高收入户5.59个百分点;高中及以上劳动力比重为8.42%,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57个百分点,低于高收入户4.93个百分点。低收入户家           

    2、低收入农户家庭经济特征

   1)家庭底子薄。2007年底,低收入农户年未拥有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人均1184.65元,只有全省平均水平的78%和高收入户的50%;低收入农户年未金融资产余额人均2006.3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