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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改委:未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项目坚决不予批准
来源: | 作者: | 时间:2016-06-13 | 929 次浏览 | 分享到:

                                           重大项目不评估不批准 护航全省发展改革大局

  

                                                                      省发改委副主任吴光镭


    16日,在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四川省深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遂宁市、广元市、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省发改委始终坚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作为重大项目核准、审批的必备前置条件,未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项目坚决不予批准。


  继2005年率先在全国实行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后,省发改委将评估范围和领域扩大到了重大改革、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作为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省发改委在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动各项工作,服务保障全省发展改革大局。

  

  重大项目 风险评估消除风险隐患

  

  2013年,省发改委对70余个能源项目、10个中型水库项目、4个产业项目等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同时,还对国家《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印发之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受理并已审批核准的水电站、产业发展、灌区工程、机场、公路等83个项目,以及已受理尚未审批核准的产业、航电枢纽、输变电工程等31个项目,进行全面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排查,通过深入摸排、有效消除重大风险隐患。

  

  省发改委始终坚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作为重大项目核准、审批的必备前置条件,未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项目坚决不予批准,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但社会矛盾没有化解的重大项目坚决不准实施。

  

  重大决策 咨询论证确保切实可行

  

  省发改委研究起草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分析研判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提出职责范围内各领域工作安排和政策建议等过程中,均严格、反复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加强咨询论证,确保相关规划、政策符合实际,各类措施、安排切实可行,有力有效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