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经济调查研究中心西南中心
ZHONGGUO SHEHUI JINGJI DIAOCHA ZHONGXIN XINAN ZHONGXIN
关于建立成都市农民工维权与法律援助
机制的调研报告
成都市建立农民工维权与法律援助机制课题调研组
农民工的权益保障是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关心的大事。成都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近年来采取多种措施,为维护农民工权益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农民工权益保障仍存在诸多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部分农民工采取过激行为的维权事件不断发生,对我市的社会稳定、和谐社会的建立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为此,调研组历时六月,深入6城区及12个区(市)县开展调研并到外地学习考察,对我市农民工权益保障的现状及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建立我市农民工维权与法律援助机制的对策建议。
一、 我市农民工的基本情况和现状
(一)农民工数量日益增多
农民工,是指具有土地附带,即具有土地承包权或具有农村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进城从事二、三产业务工的农民。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来蓉务工的农民工不断增加,据统计,截止2004年,全市农民工总数约248万人,其中:外地来我市务工的约78万人(市外省内约66万人,省外约12万人),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民工约170万人(在本市城区务工约87万人,市外省内务工约23万人,省外务工约30万人,其余的在本市所属区(市)县务工)。
按照我市城乡一体化规划,未来15年随着城市化率不断提高,我市农民工向非农转移的数量还将大幅增长,势必带来更大的民工潮。
日益增多的农民工不仅满足了我市对劳动力的多层次需求,成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生力军,还参与了城市生活消费,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但同时,也为城市的经营管理和维护农民工权益等工作带来更大挑战。
(二)农民工具有的显著特点
一是年龄结构较轻,文化程度偏低。据统计,25岁以下的农民工约占28.3%,26-50岁的约占65.8%,50岁以上的约占5.9%。文化程度小学及以下的约占14.7%,初中约占59.3%,高中及以上的约占26%。
二是务工范围较宽,行业相对集中。农民工进城务工涉及各行各业,但相当部分的农民工集中在我市的建筑业、制造业、餐饮服务业和流通业。据不完全统计,建筑业约64万人,制造业约46万人,批发零售业约30万人,旅店餐饮、社会服务等行业约25万人。
三是职业培训缺乏,就业技能单一。从这次调研收集的资料看,接受了职业培训的农民工较少,有技术培训职称资质的更少。据统计,至2004年,我市170余万农民工中具有初级以上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只有15余万人,其中中级以上者仅3万余人,从事简单、单一的体力劳动的比例较大。外出务工人员接受职业培训的比例相对较高,达到了46.2%。
四是维权意识增强,法律知识欠缺。通过与农民工直接对话和问卷调查我们感到,我市农民工维权意识在增强,但法律知识跟不上。虽然对劳动人身安全和防范措施普遍看重,在权益遭受侵害后,也知道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在具体维权法律程序和方法上却陷入茫然,甚至不得已而放弃。
(三)农民工权益保障缺失
1、农民工应有的劳动者的权益难以保障。从调查的情况看,农民工很难享受与城市职工的同等待遇和社会尊重。在职业上,农民工从事的大多数十城市职工不愿干的脏、累、苦、险工作。在待遇上,同工不同享。农民工的待遇普遍低于城市职工。大多数农民工没有享受应有的社会保险,即使有,也是针对农民工的综合保险。在求职上,求职成本高,就业不稳定。大多数农民工需求职多次,才能获得就业机会。由于劳动力市场的不规范,在求职过程
中遭遇“歪职介”被骗钱的事屡屡发生。在住房、就医、子女教育、文化娱乐生活等许多方面,农民工都尚未享受到应有的、平等的权益。
2、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由于城乡差别和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等社会因素,农民工在于用人单位的地位上始终处于劣势,导致漠视与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不签劳动合同。许多用人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单方面变更、停止执行有关劳动合同。造成较多被侵犯了权益的农民工在诉讼中败诉,无法获得司法救济。据调查,我市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仅50%;除制造业、服务业中的大中型企业较规范外,建筑行业农民工大部分未签约;小餐馆、小理发店、小作坊等小型服务企业基本未纳入管理范畴;家政服务业未纳入劳动部门管理,其中涉及大量女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克扣、拖欠工资。近两年来,有21%的农民工遭遇拖欠工资,人均拖欠2212元,以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最为突出。在调研过程中,农民工对此反映最为强烈。不买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普遍缺失,参加综合社会保险的仅为15%;随意延长劳动时间,根据问卷调查统计,常年平均日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的农民工占到50%以上。不采取有效的劳动保护措施,有的单位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条件差,仅2004年经市劳动部门认定的工伤事故就达1642件。
二、我市在对农民工维权和法律援助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探索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市有关部门、群团组织积极努力,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做了大量务实的工作和许多有益的探索。
1、党政重视给予政策保障。市委、市政府下发了【2004】93号、【2005】33号等文件,制定了有关农民工参加综合保险、培训、就业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制定了对我市用人单位必须为农民工缴纳综合保险的强制规定,效果明显。
2、劳动处理监察有所加大。2004年,我市处理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劳动争议案件共2146件,比2003年的1081件增长了50.3%占到全市劳动争议案件总数的30%左右。对预交处理费实行减、免、缓的人员中农民工占75%左右。全市劳动保障部门通过年检、日常巡查和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共监督检查用人单位20322户,同时对248户恶意拖欠工资的企业实施了劳动保障行政处罚。
3、法律援助机构逐步健全。目前,我市19个区(市)县都建立了法律援助机构,市司法局与市总工会,市妇联等除建立市一级法律援助中心外,还建立了覆盖区(市)县的二级维权网络。
4、清欠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全市去年共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1.5976亿元。其中市建委于2004年底完成了全市建设领域历史拖欠的0.975亿农民工工资的偿付工作,并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担保制度,防止出现新的拖欠。是劳动保障部门通过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等方式,为农民工追回工资6226.26万元。
5、“绿色通道”促进纠纷解决。我市两级法院对农民工诉讼案件,启动审查、立案、执行“三优先”绿色通道。2003年至2005年6月期间,全市两级法院共判决农民工维权案件2672件,执结2348件,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1000多万元。全市两级法院近三年共为农民工维权案件减、免、缓诉讼费90余万元。
6、劳动输出初创规模品牌。我市打破完全由市场进行调控配置的单一渠道,由政府有关部门直接参与,与拉萨等四个外省城市和35个企业签订了成建制输出6万余名劳务人员的意向性协议。市妇联在全市16个重点镇建立了女农民工就业工作站。近两年,市、县两级妇联共培训女民工15万余人,输出8万余人,较为成功的打造了“川妹子”劳务品牌。
7、子女入学状况有所改善。我市明确把农民工子女入学纳入政府工作范畴。近两年来我市专门投资新建了两所民工子弟校,并对多所学校进行了扩建,同时对民工子弟学校及改扩建用于吸纳农民工子弟学校进行了专项补助,2003到2004年市教育部门共补助资金250万元。2004年五城区和高新区有201所公办中小学校接收了4.6万名农民工子女入学。
8、工会联动维权卓有成效。市总工会倡导实践的“城际间工会维权联动机制”,已有全国23个中心城市总工会建立了维权联动,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反响。不仅解决了农民工异地维权成本高,效果差的问题,而且在农民工系统维权上也作了有益的探索与实践。得到了全总王兆国主席的高度评价,张学忠书记、李春城书记也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农民工维权与法律援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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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社会经济调查研究中心西南中心 刘汉臣 古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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