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及合作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健康中国、平安中国建设及社会治理现代化部署,依据《精神卫生法》、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及国家卫生健康委等25部委《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实施方案》等政策要求,结合西南区域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成立中国社会经济调查中心西南中心社会心理研究院(以下简称“社会心理研究院”)。
一、机构性质与定位
研究院为中心直属非独立法人专业机构,实行中心领导、院长负责、专家治学、规范管理,纳入西南中心统一管理。坚持“调查立院、研究强院、服务兴院、人才育院”,立足西南、服务全国,重点开展社会心理调查监测、学术研究、科普服务、人才培养与智库支撑工作。
二、主要职能
(一)核心职能:开展社会心态、民生感知、公共安全感等常态化调查监测,编制专题报告与年度蓝皮书;承接课题研究、政策咨询与评估等智库服务;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咨询辅导、危机干预等服务,指导基层站点建设;组织培训与实务督导,搭建人才库和交流平台;参与行业标准制定,推动规范化发展;对接政法、卫健、教育等单位开展协同联动。
(二)主要业务:涵盖社会心态与舆情心理调查、重点人群心理健康筛查、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心理测评技术应用及科普宣传等。
三、组织架构
实行院长负责制,设院长1名、副院长2名;内设综合办公室、社会服务中心、人才发展中心。组建专家委员会提供专业指导。全体人员须严守政治纪律、职业伦理和保密规定。
特此决定。
中国社会经济调查研究中心西南中心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