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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房产证 在四川凭购房合同就办理落户
来源: | 作者: | 时间:2013-07-09 | 439 次浏览 | 分享到:
      昨日下午,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大走访”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公安队伍执行落实情况。同时,为继续深化“大走访”活动,省公安厅推出了《四川省公安机关助推发展服务群众深化“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二十项便民惠民措施》,其中规定:在本县(市、区)辖区内申报户口迁移的,公安机关不再开具准迁证和迁移证,实行网上审批、网上迁移;凭购房合同就可以办理落户。

  据介绍,在“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中,全省公安机关立足职能,有针对性地帮助人民群众解决了一批实际困难,排查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整治了一批治安隐患,攻克了一批刑事案件,出台了一批便民利民措施,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活动中,还涌现出了一批亲民爱民的先进典型。成都市大邑县民警谭东跳入冰冷的河水中,将落水群众抢救上岸,自己却献出了年轻的生命。谭东同志的事迹受到公安部部长孟建柱的高度评价。公安部已发出通知号召全国公安民警向他学习。

  截至目前,已有1430名县级公安机关党委成员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走访活动,走访2561次,解决具体问题3125个。“大走访”活动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刑事案件7450件,其中侵财性案件4645件,查处治安案件9235起;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94541次。为继续深化“大走访”活动,省公安厅制定出台了《四川省公安机关助推发展服务群众深化“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二十项便民惠民措施》(以下简称:《20条》)。

  凭购房合同

  可以办理落户手续

  其中《20条》规定:申报户口迁移,证明材料齐全的,实行当场受理、当场办结;需报市(州)或者县级公安机关审批的,审批时间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在本县(市、区)辖区内申报户口迁移的,公安机关不再开具准迁证和迁移证,实行网上审批、网上迁移。

  办理购买商品房(包括二手房)进城落户,由提供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办理落户手续改为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有效购房合同办理落户手续。

  申请劳务外出

  可到户籍所在地办理

  对有资质的劳务公司组织的境外劳务人员,因劳务合同紧急无法回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出国(境)证件的,公安机关可上门提供受理服务,申请人也可凭相关劳务证明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的市(州)公安机关或省公安厅申请办理。

  为外国人和台湾同胞来川提供口岸签证、签注预约服务,内地邀请企业、单位或旅行社可提前将来川境外和台湾同胞人员有关资料送省公安厅双流国际机场口岸签证办公室,确保境外人员和台湾同胞到达时快捷入境,减少等待时间。

  提高办理签证、签注的效率,一次性告知所需申请材料,无特殊原因的,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

  省公安厅在出国(境)证件制作完毕后,以手机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领取证件的时间和地点,方便申请人及时领取证件。省公安边防总队建立网上报检系统,对旅游团名单实行网上预报预检。同时,还将建立外向服务型企业档案,经省公安边防总队审查合格的外向服务型企业享受通关便利。

  交通违法罚没款

  年内可异地解缴

  对未造成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后果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可不予罚款,在纠正违法行为,口头告知违法行为的事实、危害,发放“交通安全警示卡”后放行。2009年内,实现高速公路交通违法罚没款异地解缴,交通违法当事人可在省内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任意网点缴纳罚款。建立14个高速公路服务区警务室,提高高速公路治安交通防控和便民救助能力。

  为机动车驾驶人聘用单位、二手车交易市场免费提供机动车驾驶人和机动车信息查询服务。与省内机动车整车生产企业建立定期联系机制,帮助企业解决公告管理、注册登记等方面的困难,促进行业发展。同时,还将在民族地区逐步建立流动车辆管理所或片区车辆管理所,为单位和群众办理车辆管理、驾驶人管理业务提供便利条件。

  工地消防审核权

  下放到地方

  省公安消防总队审批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项目下放至建筑工程所在地公安消防支队受理。省公安消防总队收到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专家论证会报审资料后,对符合论证条件的,由不定期限组织论证改为10个工作日内组织论证。省公安消防总队受理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申请强制检验,由不定期限办理封样改为7个工作日内办理。